【合规】宪法序言同样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提交全人大审议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对于宪法序言部分的修改十分重要。我宪法序言法律效力如何?记者采访了社科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原所长李林。
记者如何看待宪法序言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个问题?
李林有人认为,我现行宪法序言是政治宣示,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果以可诉性作为判断标准,我宪法及其序言不能在法作为裁判依据直接使用,不具有直接的可诉性,因而宪法及其序言都被认为没有法律效力。这些观点显然不符合我法律体系和宪法法律效力的制度安排,完全站不住脚。
如果以规范性为标准,只有含有假定处理制裁的法律才具有法律效力,我许多法律的总论总则绪论的有关内容,都不符合要求。这种把法律区分为具有法律效力和不具有法律效力两个部分的观点,显然是不能被接受的。
因此,对法律效力的认识应当超越将法律文本机械地分割成不同部分的片面化理解,应当坚持在整体意义上理解和把握法律效力。
记者如何理解我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
李林宪法序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我宪法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也是我宪法与其他许多家宪法的重大区别。宪法序言是我宪法的灵魂,是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现行宪法各章节一样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我宪法最大的特色之一,就是在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华人民和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序言是宪法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们同构成宪法并生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宪法及其法律效力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解性,任何将宪法序言与宪法总纲宪法具体条文区分开进而认为宪法序言没有法律效力的观点,都是错误的。我宪法作为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宪法的每一个字句符号每一个组成部分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同时,宪法序言对宪法条文具有统领性和指导性,宪法条文的具体规定是宪法序言规定的基本价值和原则的具体化和条文化,总纲许多规定,特别是有关家基本策的规定,是对宪法序言规定的家根本任奋斗目标等的具体实现方式。
人民日报 2018年03月09日 14 版